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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学院2019-2020学年专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020-10-19  点击:[]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统一安排,现启动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类别

本次评选的奖学金分为两类:优秀类专项奖学金、清寒类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名额分配

1、各专项奖学金奖励金额、评审名额、评审条件等信息请详见《大连理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2、上银菁英奖学金、萤火虫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已通过公开打擂评审完成。

三、评审原则

1、各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单独面向学院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2、获得“校优秀三好学生”和“校三好学生”称号的学生作为评选专项奖学金的首要候选人。符合评审要求并按时提交申报表的同学按照:所获荣誉称号高者优先;荣誉称号相同时,以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高者优先;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相同时,以其它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项数多者优先;其它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项数相同时,以专业排名百分比靠前者优先;专业排名百分比相同时,以加权平均分高者优先。根据排序结果,优先考虑排序在前的学生的志愿。

4、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各个专项奖学金的评审要求,并确保所申请奖学金的成绩排名和专业、年级、颁奖、回访等评审附加条件(详见附件1),不符合要求或不履行基本义务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四、评审要求

1、各个专项奖学金均采取“个人申报制原则”(含线上申报、线下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报的同学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2、坚持“三公开、一公示”的原则,充分发挥“以评促建”的宗旨,创新工作方法,引入适当的竞争机制。

五、材料上报要求

1、请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填写《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表》(“辅导员意见”一栏可暂时空缺),于102011:00之前提交至D07-103办公室(非工作时间可放入D07-103门口信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纸质版材料者视为放弃申报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2、请申报其他专项奖学金(包括凌水奖学金一等、凌水奖学金二等、三菱化学奖学金三等、香港校友会自强学子奖学金)的同学填写《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2019-2020学年专项奖学金申报表》于102011:00之前提交至D07-103办公室(非工作时间可放入D07-103门口信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纸质版材料者视为放弃申报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3、提交申报表的同学务必于10208:30之前加入“海洋学院专项奖学金说明群,群号码:694739344,后续相关系统填报工作将在该群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崔鹏冲18304287579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