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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第五届“民族之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4-27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各民族学生党史学习教育,深入落实大连理工大学第五届“民族之星”评选工作相关要求,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现开展“民族之星”的学院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的少数民族本科生。

二、参评类别

民族之星分别在学习优秀、自立自强、创新科研、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六个方面进行评选,每人限报一项。

三、参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法规、制度,无违纪情况;

3.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四、学院推荐流程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将通过学生自主申报,学院统一审核推荐的方式,择优推荐3名同学,参与学校第五届“民族之星”初赛评选。

五、学校评选流程

学校本次评选采用“学生申请、学部(学院)推荐”→“学校初赛”→“学校复赛”→“学校决赛”的流程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 第一阶段:学生申请,学部(学院)推荐

时间:426—430

(二) 第二阶段:学校初赛

时间:5月中上旬

形式:学校组织评委对所有候选人进行材料评审。

三) 第三阶段:学校复赛

时间:5月中下旬

形式:进入复赛的候选人,每人3分钟陈述(重点围绕所申请奖项类别进行陈述,需包含家乡或民族红色文化展示内容)。

(四) 第四阶段:学校决赛

时间:待定形式:3分钟PPT自述、2分钟家乡或民族红色文化展示(可通过歌曲、舞蹈等多种形式进行展示)。

六、学校表彰奖励

最终评选出大连理工大学第五届“民族之星”10人,大连理工大学第五届民族之星提名奖”10人,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学金。第五届民族之星自动获得民族学生优秀奖学金(一等),每人2000元;第五届民族之星提名奖获评学生自动获得民族学生优秀奖学金(二等),每人1000元。

七、初评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同学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第五届民族之星申报表》(附件1)。

(二)申报同学需于4289:00前将电子版的《大连理工大学第五届民族之星申报表》命名为“海洋-姓名-大连理工大学第五届民族之星申报表”,发送至hyxb@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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