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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学院2020-2021学年班级学风建设立项及学习先锋班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11-09  点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政会议精神,有效加强学院学风建设工作,营造班级浓郁的学习氛围,传承“学在大工”的优良传统,现开展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班级学风建设立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7-2020级本科生行政班。

二、立项要求

1.建立完善的建设举措。各班级应在专业班主任、思政班主任、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建立班级学风建设规划,体现学院、专业特点,适当开展有益的学风活动。

2.营造团结的学习氛围。在建设过程中,逐渐营造班级全体学生互帮互学、团结进取、充分交流的学风氛围,班级干部应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积极发挥骨干作用。

3.养成端正的学习态度。在建设过程中,班级全体学生能够勤奋刻苦学习,认真严谨地对待每一个教学环节,积极参加课内外科技创新活动。

4.规划明确的学习目标。在建设过程中,班级有共同的学习目标,全体同学能够逐渐规划个人学习、发展目标,有为国家富强、学校发展而努力学习的斗志。

5.遵守严明的学习纪律。班级全体学生能够自觉遵守《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手册》(盘锦校区)中有关规定,本学年不发生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6.取得显著的学习效果。班级全体学生在学风建设过程中,能够逐渐提升学习成绩,做到学习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三、立项办法

1班级学风建设立项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采取各班级自愿申报的原则。根据申报班级数量学院组织立项答辩,共评选出9个一般项目,从中择优推荐5个参加校区重点项目的选拔评审,若未获批重点项目则仍保留为一般项目。1125日,校区组织参评重点项目班级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校区将根据学院推荐班级的立项申请、中期检查、结项评审等环节,考核立项班级的建设情况,酌情给与重点项目班级上限1200元奖励,一般项目班级上限600元奖励,二者不可兼得。建设经费限用于购买图书、学习资料、体育活动用品等(符合学校财务报销标准),凭有效发票方可报销,将在结项评审合格后统一予以报销,未通过结题答辩的班级不予报销建设经费。

3202011月至20216月,各班级按照学风建设立项方案,自行组织开展“学风建设立项”系列活动。20213月中旬,各班级对第一学期“学风建设立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汇报,活动中的不足要及时进行反思整改。20216月,各班级对整学年“学风建设立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结题汇报。

4、另外学院设立“学习先锋班”荣誉称号,该称号不限定数量,无需立项答辩,申报班级需在学期初提交申报表,根据每学期考试成绩自然产生,所在学期班级成员本学期所修必修课全部通过,获得“学习先锋班”荣誉称号,同时学院奖励1000元建设经费,凭发票报销。

四、报名方式

(一)申报学风建设立项的班级

1、在2020111211:00前,按要求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0-2021学年班级学风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2835079799@qq.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均命名为“班级+学风建设立项申报书”。请班级的申报负责人加入学院学风立项通知群(QQ群:891420457)

2.立项答辩:学院暂定20201113日下午举办学风建设立项答辩,请参评班级准备3分钟以内的PPT答辩,具体安排将在QQ群中进行通知。

(二)申报“学习先锋班”荣誉称号的班级

填写《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学习先锋班申报表》(附件2),完成全体成员、班主任和辅导员签字后于111211:00前将纸质版交至D07-103办公室崔老师处,20213月、9月补考结束后将根据考试结果自然产生。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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