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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08-26  点击:[]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为保证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2021、2022、2023级在籍本科生。

各类学籍异动的学生需要在学习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学院和年级参评,延修生不参评、不计入评审基数。

二、评审内容

1、优秀学生奖学金:包含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手册》、《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1)、《奖学金评审细则补充细则》(附件2)。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奖学金相关课程成绩计入的截止时间为9月12日上午8:00,在截止时间前置入学工系统的成绩为有效成绩,截止时间后置入学工系统的成绩为无效成绩,时间以学工系统成绩同步时间为准。

2、特殊贡献奖学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评审流程

1、学生准备材料

8月26日-9月1日,请有意愿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同学准备相关材料(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规范,涵盖各项信息,完全可以证明加分项目)。

2、学生提交材料

(1)提交时间:9月2日8:00-23:00。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OA申报审批,非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材料均为无效材料;请勿重复提交OA申报审批。

(2)提交方式:请同学们填写《化海生2023-2024学年单项奖学金积分核算材料提交》钉钉OA审批(钉钉-大盘学工-OA审批)(详见附件3)。

(3)注意事项: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单项奖学金评审以佐证材料作为评审重要参考材料,缺少有效证明材料的加分项,核算时不计入加分。

3、学院组织审核

9月3日-9月6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所有上交的材料进行评定审核,对于弄虚作假者、不实填报者取消申报资格;学院将公示初评结果。

4、学院组织复议

(1)复议时间:9月7日至9月9日上午10:00

(2)复议方式:将复议内容实名反馈至邮箱gq0620@dlut.edu.cn。

(3)复议安排:对有异议的材料、加分情况等组织复议;复议阶段只针对已提交的加分项补充佐证材料,不可增加未申报加分项。复议结束后,排序可能会发生变化,不参加复议的同学视为对审核结果(含本人、他人)均无异议。

5、学院公示积分核算结果

9月9日,学院公示复议后的单项奖学金积分核算结果。

6、学院公示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结果

9月12日,学院公示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结果。

7、学生提交特殊贡献奖学金材料

9月18日8:00-23:00。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特殊贡献奖学金OA申报审批,非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材料均为无效材料;请勿重复提交OA申报审批。特殊贡献奖学金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1、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交材料或反馈问题,逾期一律不予处理,出现问题个人承担。

2、优秀学生奖学金均实行申报制,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者视为放弃评审资格。

3、若在规定的申报期间出现某些奖项的漏报,将不能补报;所有奖项遵循“只减不增”原则,即只能往下删减获奖奖项或分数,不能后期补加。

4、请同学们及时关注学院相关通知,对个人的申请负责,以免出现错误,影响奖学金的获得。

5、奖学金申请本着“诚信真实”的原则,拒绝徇私舞弊和恶意提交虚假材料,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作假者,将按照大学生手册的违纪处分进行处理。

6、钉钉OA审批仅为材料提交的工具,具体积分核算结果,请以学院官网正式通知为准。

7、考察周期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是获评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请同学们高度重视体测。

五、温馨提示

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电话0427-2631670。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