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工通知 >> 正文 / 学工通知

关于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补充报名的通知

2024-10-14  点击:[]

根据国家奖学金评审安排,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和奖励名额预计会有增补,具体增补名额尚未发布。结合学校工作部署,学院现开展国家奖学金补充报名工作,具体如下:

一、参评条件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0%(含10%;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且符合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如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位于前30%,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经学院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获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后,可申报国家奖学金。

二、兼得规则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可兼得,与校级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评审安排

1)学生报名:请有申报意愿的同学填写附件1,并于101514:00前交至辅导员老师处,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报的同学视为放弃参评。已经提交过报名表的同学,不必再提交。

2)材料初审:学院将根据报名材料进行材料初审。

3)打擂终审:学院将组织打擂终审确定国奖获奖名单,每人3分钟PPT汇报,请报名同学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评奖周期内已获得盘锦校区“十佳学子”学生自动获得国家奖学金资格,占用所在年级的名额;按照年级打擂结果结合学生意愿确认国奖获奖人选。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