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定的工作安排,为使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现将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17、2018、2019级在籍本科生。各类学籍异动的学生需要在学习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学院和年级参评,延修生不参评、不计入评审基数。
二、评选内容
1、优秀学生奖学金:包含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
2、学习优秀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均以年级专业为单位开展评审,成绩排名以学院的公示结果为准。
3、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手册》及《大连理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奖励评审方案(2019-2020学年)》执行。(鉴于疫情特殊情况,今年各单项均无起评分限制)
三、工作安排
(一)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
1、学生加入通知群
8月19日-8月23日,请有意愿申报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加入所申单项通知群,后续相关工作安排将在通知群中进行通知,各群群号如下:
类别 |
群号 |
精神文明奖学金 |
942888576 |
文体活动奖学金 |
1132233598 |
社会工作奖学金 |
719806732 |
科技创新奖学金 |
1136832341 |
社会实践奖学金 |
614500939 |
2、学生准备材料
8月19日-8月23日,请有意愿申报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按附件1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规范,涵盖各项信息,完全可以证明加分项目)。
3、学生提交材料
(1)提交时间: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的提交时间为8月24日8:00-15:00;社会实践奖学金的材料提交时间为8月25日8:00-15:00。仅收取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材料,非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材料均为无效材料。
(2)提交方式:请同学们将《附件1: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材料汇总审核表》及其他佐证材料的PDF版本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及附件均命名为“XXX奖学金-姓名-学号-联系方式-证明材料页码数(含汇总审核表页)”。各单项申报邮箱如下:
类别 |
申报邮箱 |
精神文明奖学金 |
419217153@qq.com |
文体活动奖学金 |
hongpf@ |
社会工作奖学金 |
yanlei@ |
科技创新奖学金 |
lyl@ |
社会实践奖学金 |
2714045957@qq.com |
(3)注意事项:
①请申报人将所有佐证材料按填报加分项目顺序粘贴到附件1“汇总审核表”页面后,要求一页只粘贴一个加分项目的佐证材料,同时在该页上说明对应的加分项目(具体参见《附件2: 填写示例》);为保证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请提供相关公示、证书的公示链接;
②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未按时上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③评审过程中以个人上交材料“汇总审核表”中填写内容进行审核,未填写的内容一律不予加分;
④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以佐证材料作为评审重要参考材料,缺少有效证明材料的加分项,核查时不计入加分;
⑤受疫情影响,如果实在无法通过线上找到佐证材料的同学请提交对应加分项目的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后将承诺书图片置入相应佐证材料中),返校后第一时间(限一周内)补交证明材料至海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学生当年所有奖励评优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学院组织评审并公示初评结果
8月25日-8月28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所有上交的材料进行评定审核,对于弄虚作假者、不实填报者取消申报资格。学院将按奖学金类别分年级专业进行排序汇总并公示初评结果。
5、学生进行复议
(1)复议时间:8月29日8:00-13:00
(2)复议安排:对有异议的材料、加分情况等组织视频复议,不接受除视频复议以外的任何其他形式的复议。复议结束后,排序可能会发生变化,不参加现场复议的同学视为对审核结果(含本人、他人)均无异议。同时,复议内容不包含未填写项目的增减。具体复议安排以各单项奖学金通知群通知为准。
6、学生进行系统申报
(1)申报时间:8月30日8:00-8月31日15:00
(2)申报方式:通过学工一体化平台进行申报。请所有符合条件的同学,务必完成线上申报工作,学工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再申报,因个人操作不当导致未能成功申报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3)资格保留:所有获奖资格保留截止日期,以后续通知为准。届时有补考成绩未出或未通过等情况的候选人均自动丧失本年度相关奖项的获奖资格(以综合教务系统成绩查询为准)。另外,在学年内有违规违纪处分的学生自动丧失获奖资格。
7、学院公示终评结果
8月31日,公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除外)的最终排名,此排名为最终结果,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复议。
8、学校验收
9月15日前,公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报送学校验收。
(二)学习优秀奖学金
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具体以学校学生处及学院的通知为准。
四、其他说明
1、2019-2020学年奖学金评审严格按照学校时间进行推进,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时间上交材料或反馈问题,逾期一律不予处理,出现问题个人承担。
2、所有单项奖学金均实行申报制,过期不报者视为放弃评审资格。
3、若在规定的申报期间出现某些奖项的漏报,将不能补报。所有奖项遵循“只减不增”原则,即只能往下删减获奖奖项或分数,不能后期补加获奖奖项的申报。
4、请同学们及时关注学院公示文件和相关通知,对个人的申请负责,认真核对公示内的个人信息,以免出现错误,影响奖学金的获得。
5、此次奖学金申请,本着“诚信真实”的原则,拒绝徇私舞弊和恶意提交虚假材料,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作假者,将按照大学生手册的违纪处分进行处理,并取消评审资格。
如有疑问请咨询,咨询电话:18304287579,E-mail:cuipengchong@。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