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统一安排,结合《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大工学处字〔2020〕23号)的要求,现启动大连理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与名额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符合学习成绩排名前10%(含10%)的条件,且为校优秀三好学生或校三好学生。
2.如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位于前30%,但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教财厅函〔2010〕16号”通知),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获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后,可申报国家奖学金。
3.根据学院各年级学生人数比例,评选名额如下:
年级 |
名额 |
2017级 |
5(含1个十佳学子) |
2018级 |
5 |
2019级 |
5 |
二、评选形式
根据名额分配,以年级为单位,组织报名同学进行公开答辩评审,答辩评审会时间为10月19日上午9:45,地点:A01-S405,每人需要准备3分钟PPT汇报,请报名同学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建议由本人答辩)。
排序原则:同等条件下,所获优秀学生荣誉称号高者优先;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相同时以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高者优先;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相同时以其它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项数多者优先;其它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项数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百分比靠前者优先(其中海技17级采用分方向专业成绩百分比数据),专业成绩百分比相同时优先考虑加权平均分高者。
特殊说明:已获盘锦校区第七届“十佳学子”学生自动获得本学年国家奖学金,根据学院划分名额,按照对应年级排序在相应年级最前面。通过评审答辩后,未获得国家奖学金,不影响参评后续其他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励志奖学金);若成功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评奖年度内不可兼得其他后续专项奖学金。
三、材料上交要求。
请所有申报同学填写《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申报表(2019-2020学年)》,由辅导员签字后,于10月16日10:00之前交至D07-103办公室,并加入咨询QQ群:1083031257,请严格按照时间上交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崔老师0427-2631676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