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食品与环境本师生纵向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证食品与环境学院本师生纵向党支部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有关规定,使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和培养过程中真正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学院食品与环境本师生纵向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及细则。
一、指导思想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机会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结合实际,遵循“培养与发展并重、考核与教育共进”的理念,制定本科生发展对象评选办法,规范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日常管理、完善支部组织建设、促进党员自身发展,规范食品与环境学院本师生纵向党支部的党建工作。
二、考评原则
1、适度从严原则。参照本评选办法及细则,严格考察学院本科生积极分子发展和培养各方面的情况,提高本科生党员发展质量。
2、实事求是原则。依据本办法及细则,科学、准确地考察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综合素质表现,考核入党积极分子的创先争优情况,并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三、考评办法
1.参评条件
①主要面向环境生态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2017级、2018级,且截至2019年12月10日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表现突出者可以适当放宽到满半年;
②参加校区统一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且通过考核;
③在2018~2019学年学习成绩原则上应在专业前50%且无重修课程记录(参照2018~2019学年奖学金评选时于学院官方网站公示的成绩);
④按期递交思想汇报,各项材料无缺漏;
⑤入学至今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2.量化考核评选内容
食品与环境学院2020年学生党员发展对象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评选,共分为六项考核指标,具体细则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一。
四、其他说明
1. 所有满足条件的积极分子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是否参与2020年党员发展对象评选,本次发展对象评选工作由食品与环境学院本师生纵向党支部结合发展对象评选参评条件的①②③条拟定候选人名单,并根据候选人在学习成绩、民主评议、社会工作方面的评分(总分40分),对候选人部分分数排序详见附件二。如有遗漏或任何疑问,请于12月9日15:00前到D07-102b进行反映,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427-2631894。
2. 若候选人决定参加评选,须在12月9日15:00前发送附件三中的报名表及第二课堂成绩单至电子邮箱zhongshiyu@126.com,并加入QQ群“2020年食环党员发展对象评选 ”:958758536。
3. 食品与环境学院本师生纵向党支部预计于12月10日晚18:30,D06-401进行发展对象评选答辩,每人需进行3分钟的PPT汇报,请参选积极分子认真做好答辩准备。
4. 本评选办法及细则最终解释权归食品与环境学院本师生纵向党支部所有,如对以上评选办法及细则有异议,请于12月9日15:00前到D07-102b进行反映,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427-2631894。
食品与环境学院本师生纵向党支部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