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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能源资源学域2024级专业分流方案

2025-05-18  点击:[]

一、指导思想

优化相近学科专业的育人生态体系,突破传统学科的专业界限,丰富学科专业的内涵,强化学域共通的知识基础;拓展学科专业外延,聚焦新质新域发展,融合新兴前沿学科和未来科技,推动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实现跨学科门类和跨专业大类的培养,构筑学生未来发展空间。让更多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选择专业。

二、分流原则

1. 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保证学域内专业任选工作的透明度。

2. 坚持兴趣、指导和引导的原则,充分考虑学生兴趣、国家需求和专业布局,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3. 坚持以学生成长成才为中心的原则,引导学生分类卓越发展,为国家重大需求培养战略型领军后备人才和各行各业拔尖创新人才。

三、分流依据

本次专业分流秉承志愿为先、因材施教的指导思想,分流专业不限定接收人数,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规划进行专业志愿填报。若专业自愿选择的学生人数不足8人,则该专业当年不接收分流学生,选择该专业的学生重新选择学域内的其他专业。

四、分流工作组织与实施

成立能源资源学域(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系主任组成,负责专业分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小组成员由分管教学及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本科生教务管理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16-18日,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资源,制定各专业任选实施方案,经教务处审批后通过学院网站向学生公布;

519-21日,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选择志愿,每名学生限报1个志愿,提交确认后不可更改;

522日,确认学生专业选择结果,原则上不足8人的普通专业停开,学院将组织已申报停开专业的学生进行二次选择;

523日,公布学域内专业任选结果,教务处根据结果完成学生学籍异动处理及培养方案调整。从2024-2025学年第三学期开始,学生按所选择的专业进行选课和修读。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负责解释。



                大连理工大学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