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2025年12月批次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步骤 | 时间 | 执行人 | 具体方法 | 注意事项 |
学术论文及成果证明材料提交 | 10月11日前 | 学位申请人 | 1)学位申请人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利情况。 2)学位申请人提交《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及成果情况审查表》(导师签字)、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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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 10月11日前 | 教务办 导师 | 教务办审核: 1)学位申请人是否在最长修业年限内; 2)学位申请人是否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内容; 3)学位申请人是否达到相应学科或专业的创新性成果要求。 导师审核: 学位申请人是否完成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 | 导师于“研究生系统-教师服务管理-导师指导管理-论文实践学术评价”中填写“导师对该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术评价意见”后学位申请人方可提交学位申请单。 |
学位申请单提交 | 10月13日前 | 学位申请人研究生院 |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提交学位申请单’中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 | 学位申请单提交后无法自行修改,请仔细检查基本信息及论文,确认无误后再上传。 |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 10月14日 | 教务办 | 学院对学生上传到研究生系统中的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录入研究生系统。 | 学位申请单中上传的论文即为待检测论文。 对于硕士学位论文重复率超过20%(含20%)的硕士生,此次学位申请无效,需修改3个月后重新进行论文查重,第二次重复率检测通过后进行学位论文外审,同时学院保留对其进行学位论文质量跟踪的权利。 |
盲审论文上传 | 10月16日前 | 学位申请人 | 研究生院抽审: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盲审论文’。 | 盲审论文上传前,务必通过导师审核。 论文送审后无法撤回,请仔细检查后上传。 盲审论文中进行导师及学位申请人匿名处理,为帮助评审专家了解作者的学术水平,论文电子版保留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奖情况。 |
学位论文评阅送审 | 10月18日~11月18日 | 研究生院 教务办 | 研究生院及学院负责将盲审论文送同行专家评审 | 1)评审结果不存在“不同意答辩”,硕士生完成修改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说明书》,审核通过后进入答辩流程。 2)评审结果中存在“不同意答辩”,此次预审不通过。三个月后(且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可提出预审申请。 3)抽中外审的学位论文也需要送一名校内专家进行预审。 |
学位论文专家预审 | 10月18日~11月18日 | 论文评阅人 | 硕士生学位论文需送一名校内专家进行评阅,论文评阅人需根据评阅情况填写《论文评阅书》,下方空白处签字。 |
答辩申请及审批 | 11月20日 | 学位申请人教务办 | 学生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硕士论文答辩情况表》中答辩前部分内容。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申请’。教务办公室审核答辩资格。 | 论文评阅人与答辩委员审阅人不能重复。 答辩委员会决议:根据文本框要求,复制粘贴决议内容,填写姓名、专业、论文题目、论文主要工作及研究成果部分,红色字体文字删除(二次答辩内容也删除),留出空白答辩当天由答辩委员会老师根据答辩情况填写。 |
答辩通知 | 答辩前三天 | 教务办 学位申请人答辩秘书 | 教务办公室负责将答辩信息以公告形式发布。研究生院将组织督导对答辩现场进行检查。 学位申请人须至少在答辩前三天将学位论文发至3907646400@qq.com(PDF电子版,命名:专业-学号-姓名-论文题目),用于发给委员提前审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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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答辩 | 11月24日~ 11月30日 | 答辩委员会学位申请人教务办 | 在答辩当天到指定教室参加答辩,学生需携带: 1)学位论文; 2)《答辩情况表》; 3)《论文评阅书》; 4)《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说明书》。 个人PPT陈述10分钟,提问10分钟。 本组答辩全部结束后,答辩委员会认真填写《答辩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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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结束后上交材料 | 另行通知 | 学位申请人教务办 | 1、最终版学位论文; 2、《答辩情况表》; 3、《论文评阅书》; 4、《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说明书》; 5、《学位申请书》(含自助打印机开具的硕士成绩单); 6、《版权使用说明书》及《独创性声明》。 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务办,第1、2、3、4项的PDF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至3907646400@qq.com,文件夹命名为“专业-学号-姓名-硕士上会材料”。
学位申请人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以下操作: 1、学位数据核对; 2、上传终版论文电子版、《版权使用说明书》及《独创性声明》扫描件。 | 1、提交《硕士成绩单》时需修满全部学分; 2、《版权使用说明书》及《独创性声明》需为亲笔签名原件,学生本人留存一份清晰扫描件; 3、《答辩情况表》所有内容均填写完整,签字均为亲笔签名; 4、学位数据核对中上传的学位照片需与学信网中学位照片一致。 |
以上未尽事宜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办法》及《大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详见附件。
相关链接:
1、 硕士学位相关系列表格
https://gs.dlut.edu.cn/info/1208/16436.htm
2、 大连理工大学各学部学院研究生发表论文及成果要求(2021.6月及以后)
https://gs.dlut.edu.cn/info/1212/11816.htm
3、 大连理工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https://gs.dlut.edu.cn/info/1210/13916.htm
4、 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系统上传的说明
https://gs.dlut.edu.cn/info/1089/8223.htm
5、 大连理工大学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
https://gs.dlut.edu.cn/info/1211/10138.htm
6、 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与研究生涉密管理的通知
https://gs.dlut.edu.cn/info/1211/13546.htm
化海生教务办
研究生教务员:曲倩
办公地点:D01-204
联系电话:0427-2631516
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39076464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