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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关于2025年12月批次硕士研究生答辩安排的通知

2025-09-28  点击:[]

根据研究生院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202512月批次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步骤

时间

执行人

具体方法

注意事项

学术论文及成果证明材料提交

1011日前

学位申请人

1)学位申请人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利情况。

2)学位申请人提交《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及成果情况审查表》(导师签字)、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版)。


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1011日前

教务办

导师

教务办审核:

1)学位申请人是否在最长修业年限内;

2)学位申请人是否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内容;

3)学位申请人是否达到相应学科或专业的创新性成果要求。

导师审核:

学位申请人是否完成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

导师于“研究生系统-教师服务管理-导师指导管理-论文实践学术评价”中填写导师对该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术评价意见后学位申请人方可提交学位申请单。

学位申请单提交

1013日前

学位申请人研究生院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提交学位申请单中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

学位申请单提交后无法自行修改,请仔细检查基本信息及论文,确认无误后再上传。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1014

教务办

学院对学生上传到研究生系统中的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录入研究生系统。

学位申请单中上传的论文即为待检测论文。

对于硕士学位论文重复率超过20%(含20%的硕士生,此次学位申请无效,需修改3个月后重新进行论文查重,第二次重复率检测通过后进行学位论文外审,同时学院保留对其进行学位论文质量跟踪的权利。

盲审论文上传

1016日前

学位申请人

研究生院抽审: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盲审论文

盲审论文上传前,务必通过导师审核。

论文送审后无法撤回,请仔细检查后上传。

盲审论文中进行导师及学位申请人匿名处理,为帮助评审专家了解作者的学术水平,论文电子版保留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奖情况

学位论文评阅送审

1018日~1118

研究生院

教务办

研究生院及学院负责将盲审论文送同行专家评审

1)评审结果不存在不同意答辩,硕士生完成修改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说明书》,审核通过后进入答辩流程。

2)评审结果中存在不同意答辩,此次预审不通过。三个月后(且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可提出预审申请。

3抽中外审的学位论文也需要送一名校内专家进行预审

学位论文专家预审

1018日~1118

论文评阅人

硕士生学位论文需送一名校内专家进行评阅,论文评阅人需根据评阅情况填写《论文评阅书》,下方空白处签字。

答辩申请及审批

1120

学位申请人教务办

学生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硕士论文答辩情况表》中答辩前部分内容。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申请。教务办公室审核答辩资格。

论文评阅人与答辩委员审阅人不能重复。

答辩委员会决议:根据文本框要求,复制粘贴决议内容,填写姓名、专业、论文题目、论文主要工作及研究成果部分,红色字体文字删除(二次答辩内容也删除),留出空白答辩当天由答辩委员会老师根据答辩情况填写。

答辩通知

答辩前三天

教务办

学位申请人答辩秘书

教务办公室负责将答辩信息以公告形式发布。研究生院将组织督导对答辩现场进行检查。

学位申请人须至少在答辩前三天将学位论文发至3907646400@qq.comPDF电子版,命名:专业-学号-姓名-论文题目),用于发给委员提前审阅


学位论文答辩

1124日~

1130

答辩委员会学位申请人教务办

在答辩当天到指定教室参加答辩,学生需携带:

1)学位论文;

2)《答辩情况表》;

3)《论文评阅书》;

4)《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说明书》。

个人PPT陈述10分钟,提问10分钟

本组答辩全部结束后,答辩委员会认真填写《答辩情况表》。


答辩结束后上交材料

另行通知

学位申请人教务办

1、最终版学位论文;

2、《答辩情况表》;

3、《论文评阅书》;

4、《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说明书》;

5、《学位申请书》(含自助打印机开具的硕士成绩单);

6、《版权使用说明书》及《独创性声明》。

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务办,第1234项的PDF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至3907646400@qq.com,文件夹命名为“专业-学号-姓名-硕士上会材料”。


学位申请人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以下操作:

1、学位数据核对;

2、上传终版论文电子版、《版权使用说明书》及《独创性声明》扫描件。

1提交《硕士成绩单》时需修满全部学分

2、《版权使用说明书》及《独创性声明》需为亲笔签名原件,学生本人留存一份清晰扫描件;

3、《答辩情况表》所有内容均填写完整,签字均为亲笔签名;

4学位数据核对中上传的学位照片需与学信网中学位照片一致。


以上未尽事宜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办法》及《大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详见附件。



相关链接:

1、 硕士学位相关系列表格

https://gs.dlut.edu.cn/info/1208/16436.htm

2、 大连理工大学各学部学院研究生发表论文及成果要求(2021.6月及以后)

https://gs.dlut.edu.cn/info/1212/11816.htm

3、 大连理工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https://gs.dlut.edu.cn/info/1210/13916.htm

4、 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系统上传的说明

https://gs.dlut.edu.cn/info/1089/8223.htm

5、 大连理工大学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

https://gs.dlut.edu.cn/info/1211/10138.htm

6、 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与研究生涉密管理的通知

https://gs.dlut.edu.cn/info/1211/13546.htm





化海生教务办 

研究生教务员:曲倩

办公地点:D01-204

联系电话:0427-2631516

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39076464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