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2026年9月批次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步骤 | 时间 | 执行人 | 具体方法 | 注意事项 |
学术论文及成果证明材料提交 | 7月13日前 | 学位申请人 各系负责人 | 1)学位申请人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利情况。 2)学位申请人提交纸质版《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及成果情况审查表》(导师签字)、附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成果证明材料。经各系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至D01-204。 3)教务办根据各系审核通过的纸质版《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及成果情况审查表》审核系统中学位申请人录入的发表学术论文或专利情况。 | 各系负责人: 能化系:阮雪华 海技系:王振宇 环生系:张旭旺 生药系:刘勇 |
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 7月14日前 | 教务办 导师 | 教务办审核: 1)学位申请人是否在最长修业年限内; 2)学位申请人是否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内容; 3)学位申请人是否达到相应学科或专业的创新性成果要求。 导师审核: 学位申请人是否完成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 | 导师于“研究生系统-教师服务管理-导师指导管理-论文实践学术评价”中填写“导师对该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术评价意见”后学位申请人方可提交学位申请单。 |
延期申请 | 7月14日前 | 教务办 | 延期同学请填写延期答辩申请(附件6),经本人、导师、系主任签字后交至D0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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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单提交 | 7月14日前 | 学位申请人 研究生院 | 1、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提交学位申请单’中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 2、学位申请人填写2份《学位申请书》(含自助打印机开具的硕士成绩单原件,成绩单需修满全部学分),后续统一提交。 | 1、学位申请单提交后无法自行修改,请仔细检查基本信息及论文,确认无误后再上传。 2、学位申请书中申请确认时间与系统学位申请单日期一致,二级培养单位受理时间为系统学位申请单审核通过时间,盖章空着。 |
校内预审 | 7月14日~7月21日 | 学位申请人 预审专家 | 硕士生需将学位论文送一名校内专家预审,详见腾讯文档“预审及答辩委员审阅安排”(群公告-常见问题汇总),预审专家需根据评阅情况填写《论文评阅书》,下方空白处签字。 | 硕士生完成修改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说明书》。 抽中外审的学位论文也需要送一名校内专家进行预审。 |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 7月21日 | 教务办 | 学位申请单中上传的论文即为待检测论文。
学院对学生上传到研究生系统中的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录入研究生系统。 | 对于硕士学位论文重复率超过20%(含20%)的硕士生,此次学位申请无效,需修改3个月后重新进行论文查重,第二次重复率检测通过后进行学位论文外审,同时学院保留对其进行学位论文质量跟踪的权利。 |
盲审论文上传 | 7月22日前 | 学位申请人 | 盲审论文上传前: 1、请完成校内预审并修改; 2、请完成导师审核并修改。
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盲审论文’。 | 论文送审后无法撤回,请仔细检查后上传。 盲审论文中进行导师及学位申请人匿名处理,为帮助评审专家了解作者的学术水平,论文电子版保留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奖情况。 |
学位论文评阅送审 | 7月22日~8月27日 | 研究生院 教务办 | 研究生院及学院负责将盲审论文送同行专家评审。 | 1)评审结果不存在“不同意答辩”,硕士生完成修改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说明书》,导师审核后进入答辩流程。 2)评审结果中存在“不同意答辩”,此次预审不通过。三个月后(且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可提出预审申请。 |
答辩申请及审批
答辩委员审阅论文 | 8月27日前 | 学位申请人 答辩委员 教务办 | 学生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硕士论文答辩情况表》中答辩前部分内容,在答辩前完成基本信息、导师及两名答辩委员评语等部分,详见腾讯文档“预审及答辩委员审阅安排”(群公告-常见问题汇总)。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申请’。教务办公室审核答辩资格,安排答辩分组。 | 论文预审专家与答辩委员审阅人三个人不能重复。 答辩委员会决议:根据文本框要求,复制粘贴决议内容,填写相关内容,详见群公告-常见问题汇总在线文档样例。 |
答辩通知 | 答辩前三天 | 教务办 学位申请人 答辩秘书 | 教务办公室负责将答辩信息以公告形式发布。研究生院将组织督导对答辩现场进行检查。 学位申请人须至少在答辩前三天填写腾讯文档“答辩前论文收集“(群公告-常见问题汇总),提供学位论文给委员提前审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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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答辩 | 8月31日~ 9月1日 | 答辩委员会 学位申请人 教务办 | 在答辩当天到指定教室参加答辩,学生需携带: 1)学位论文1份; 2)《答辩情况表》; 3)《论文评阅书》及对应的《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说明书》。 个人PPT陈述10分钟,提问10分钟。 本组答辩全部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填写《答辩情况表》。 | 外审同学: 2份外审论文评阅书、1份内审论文评阅书,3份对应的修改说明。
非外审同学: 1份内审论文评阅书、1份对应的修改说明。 |
答辩结束后上交材料 | 9月2日 | 学位申请人 教务办 | 1、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 2、《答辩情况表》; 3、《论文评阅书》及对应的《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说明书》(内审、外审); 4、《学位申请书》(含自助打印机开具的硕士成绩单原件)2份; 5、承诺书(附件5)。 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D01-204,第1、2、3项的PDF电子版请填写腾讯文档“学位会上会材料收集”,提供给委员提前审阅(群公告-常见问题汇总)。 | 1、第2、3、4项需交档案馆装入个人档案,请务必仔细检查,避免缺页、空项、漏签字等情况(建议保存一份电子版,避免遗失)。 2、所有材料签字处必须为手写签字(打字不可以); 3、《答辩情况表》、《学位申请书》中学院公章由学院收齐后统一盖。 |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 - | 学位申请人 教务办 | 学位申请人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以下操作: 1、学位数据核对(答辩结果录入后请尽快提交,逾期影响打印双证); 2、上传终版论文PDF电子版(含亲笔签名《版权使用说明书》及《独创性声明》),需导师审核通过,方可报退离校。 | 1、学位数据核对中上传的学位照片需与学信网中学位照片一致。 2、《版权使用说明书》及《独创性声明》需为亲笔签名,学生本人留存一份清晰扫描件。 |
以上未尽事宜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办法》及《大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详见附件。
相关链接:
1、 硕士学位相关系列表格(系统有误,请以研究生院网站为准)
https://gs.dlut.edu.cn/info/1208/16436.htm
2、 大连理工大学各学部学院研究生发表论文及成果要求(2021.6月及以后)
https://gs.dlut.edu.cn/info/1212/11816.htm
3、 大连理工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https://gs.dlut.edu.cn/info/1210/13916.htm
4、 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系统上传的说明
https://gs.dlut.edu.cn/info/1089/8223.htm
5、 大连理工大学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
https://gs.dlut.edu.cn/info/1211/10138.htm
6、 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与研究生涉密管理的通知
https://gs.dlut.edu.cn/info/1211/13546.htm
化海生教务办 曲倩
办公地点:D01-204
联系电话:0427-263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