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充分保障和促进学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落位,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拟从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中选聘科研助理。
一、岗位设置
科研项目具体招聘信息见附件1。
二、选聘条件
科研助理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是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科研任务或科研辅助工作要求。
三、聘用管理
根据科研项目研究聘用的科研助理,按小时计算工作报酬,每天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一般累计不超过二十小时。学院负责考核记录,并每月按照实际工作时间通过学校财务系统发放劳务费。
四、报名须知
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与申报岗位负责老师签订《附件2:科研助理劳动服务协议》,并于2023年5月17日上午11:3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D07-103,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427-2631670。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