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现将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助学金评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分配原则
助学金优先级:助学金按照金额优先、级别优先排序;有特别限制的助学金以具体要求为准。
助学金分配时,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退役复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下发的特殊类型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上一学年志愿服务或公益服务表现突出者,优先给予高额助学金。
二、助学金分配名单
助学金分配名单,详见《附件1:2023-2024学年助学金名单》。
三、助学金申报及材料提交安排
助学金评审为申报制,获评同学需要按时进行申报及提交材料,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1、系统申请:请相关同学于10月27日11:00前完成系统申报,申报流程详见《附件2:助学金学工系统申报流程》。
2、材料提交:获得社会助学金(银科助学金、思源助学金、八桂暮雨励学金、泰山励学金)的同学,还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截止时间在10月27日11:00前。
(1)《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社会助学金申请表》(保持1页不变;申请人签字应本人手写;申请理由处要认真填写);
(2)个人成绩单一份(在A01一楼大厅自助打印机处打印;23级无需成绩单);
(3)手写感谢信一份(信纸于辅导员处领取)。
四、助学金发放安排
1.国家助学金分 10 个月发放至学生玉兰卡账户, 2 月、 8 月不发放。
2.社会助学金:按协议约定标准, 分上下两个学期发放至与相关同学学号关联的银行账户。
3.学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参军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手续的,停发助学金且不补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其中,国家助学金停发周期按月计算(不足 1 月不计入停发周期),其他助学金停发周期按学期计算(不足 1 学期不计入停发周期),停发时限以教务处学籍异动记录为准。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五、助学金复议安排
如对助学金分配名单有异议,请在10月27日中午11:00前,实名反馈至邮箱liyongliang@dlut.edu.cn。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