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宣传展现毕业生就业典型人物风采,加强就业引导和教育,表彰留辽留连、扎根基层、投身国家战略发展领域的毕业生,引导和激励在校生成长为“学术大师、工程帅才、行业精英、治国栋梁”,学校现面向2024届毕业生开展“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及“就业榜样”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2024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申报“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需满足以下全部五项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无违纪现象;
(三)学习成绩优良,能按时正常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树立与国家发展同心同向的职业理想,将个人成长与祖国发展紧密融合,积极投身国家战略发展需求领域和区域,在就业中积极主动,在毕业生中有积极影响;
(五)已落实工作去向并符合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或多种:
1.“留辽留连”“服务东北”就业创业;
2.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单位就业;
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入职部队文职;
4.参加国家和地方组织的选调生及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包括“选调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北三市’计划”等;
5.投身国防军工、重点行业央企国企,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最急需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引领科技与时代发展的重点单位就业。可参考《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重点引导方向》(见附件2)。
被推荐为“就业榜样”的对象需满足以下任一就业去向:
1.“留辽留连”就业创业;
2.签约单位为与专业对口的国防军工、央企国企、重点行业领军企业、科研院所等;
3.签约单位符合“国防现代化”“中国制造 2025”“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东北振兴”“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
4.参与选调生项目、“三支一扶”项目、基层或西部就业,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参军入伍、应聘部队文职等。
三、申报程序
1.申报阶段
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于4月30日13:30前,将所需提交的材料形成一个文件夹,按“化海生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姓名”命名,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left8236237@dlut.edu.cn。提交的材料包括基本信息、个人简介、事迹材料和照片4张,具体要求如下:
个人简介150-200字,事迹材料1000-1500字,按照《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就业榜样材料模板》提交word文档。事迹材料以个人简介为基础丰富具体事例,内容主要包括:在校期间所做各项准备工作,如学业、外语、专业技能、学生工作情况、实习、社会实践和科研创新等方面的经历;求职择业过程、求职心得感悟、未来职业规划、求职困难及应对办法等。照片包括1张证件照(不小于500kb)、1张工作照或者学习照(不小于2M)、2张生活照或形象照(不小于2M);不得使用自拍或视频截图。
2. 推荐评选阶段
“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推荐:学院将根据申报材料情况、推荐比例要求(不超过本科毕业生人数的2%、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择优推荐。学生服务中心确定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授予“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就业榜样”推荐:学院将根据申报材料在本届“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中,根据学校“一流大学”建设要求和学院学科建设需要以及四类人才培养目标酝酿“就业榜样”推荐人选,推荐名额为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各1人。学生服务中心将对材料进行汇总、遴选,并于5月下旬组织就业榜样打擂,最终评选出本、研各10名就业榜样,在公示结束后授予“大连理工大学就业榜样”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其他
1.所有评审工作所涉及的毕业生就业去向,均以毕业生提交申报时大工就业网的落位信息为准,如发生毕业生实际就业去向与所申报就业去向不符、违约或违纪等情况,学校有权取消已授予的荣誉称号。
2.如有问题请联系李老师,D01-212,0427-2631676。
化海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