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区《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十一届“十佳学子”评选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十一届“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学院候选人推荐工作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详见校区通知
1、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十一届“十佳学子”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xsgzb.dlut.edu.cn/info/1017/8211.htm
2、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十一届“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xsgzb.dlut.edu.cn/info/1017/8221.htm
二、学院推荐流程及时间节点
1、拟申报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十一届“十佳学子”的学生填写附件1发送至邮箱cuipengchong@dlut.edu.cn;拟申报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十一届“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的学生填写附件2发送至邮箱gq0620@dlut.edu.cn,截止时间:9月14日下午15:3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2、以上材料电子版分别按“姓名-班级-十佳学子申报”或者“姓名-班级-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申报”命名按时发送至对应邮箱;
3、本次学院推荐采用材料评审方式择优推荐,推荐名单将直接报送校区参加校区答辩评审。
4、因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结果还未公示,请申报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填写拟获得的奖项,学院后续会对推荐名单及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情况进行核实。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