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20〕6 号)(适用于 2020 年秋季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2021 年修订版,适用于 2021 年秋季至 2024 年春季入学的研究生)、《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研发〔2024〕24 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2021 年修订版),结合校区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基本条件:
1、学院2022、2023级在籍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研究生),超学制学生不计入基数不参评;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矢志科研攻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民主评议良好等级及以上。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10月4日17:00,学生自主申报,提交材料
10月5日-10月6日,积分核算
10月7日,积分公示及复议
10月8日,最终结果公示及纸质申报材料提交
10月9日,材料上报校区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
三、名额分配
学院总名额36个,经学院研究决定。名额分配如下:
班级 | 参评基数 | 名额 |
海技2201 | 31 | 3 |
海技2301 | 38 | 4 |
化工2201 | 61 | 6 |
化工2301 | 63 | 6 |
环境2201 | 36 | 4 |
环境2301 | 46 | 5 |
生命2201 | 36 | 4 |
生命2301 | 40 | 4 |
总计 | 351 | 36 |
四、评审细则
由于学年中学院调整,经学院研究并报校区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决定,评审细则积分计算方式、各项加分规定等沿用2022-2023学年原各学院评审细则内容。海技、环境专业班使用原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细则,化工班使用原化工学院盘锦分院细则,生命班使用原生命科学与药学学院细则。详见附件1。2024-2025学年起,学院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新的评审细则。
注1:参评的各项赛事获奖、社会活动等起止时间为 2023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科研成果起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 日至评优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日。已在往年“优秀研究生”评选中使用过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注2:所有参评科研成果的第一单位必须为大连理工大学;所有参评科研成果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于我校入学后做出和取得。
五、附则
1、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交不实材料者,一经查证属实,取消其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 2021 年修订版)执行
六、材料提交
即日起至 10 月 4 日17:00前,有意愿申报同学将材料压缩打包后命名为“优研申报+班级简称+学号+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left8236237@dlut.edu.cn。其中积分计算表中,各单项页填写原始分,总积分页需根据权重计算。
积分核算由校区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统一组织,涉及归一化处理的专业提交材料中的积分不需归一化处理,由核算小组统一完成。
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每份不超过两页,不要更改表格原版面),申报表单面打印,申报表附表双面打印,支撑材料一份(双面打印),请于 10 月 8 日17:00交至 D01-212 。
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附2:积分计算表
附3:支撑材料
附4:申报表
附5:优研申报答疑群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