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类别
本次评审的专项奖学金分为两类:优秀类专项奖学金、清寒类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审名额
1、各专项奖学金奖励金额、评审名额、评审条件等信息详见《大连理工大学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一览表》(附件1)。
2、优秀类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以各年级总人数为基准进行分配,清寒类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以各年级2023-2024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为基准进行分配。若出现某年级学生因参评条件不符等原因导致名额出现空缺,则由其他年级报名同学补齐,保证名额不浪费。
三、评审形式
1、各专项奖学金符合条件可以同时申报但是不可兼得(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单独面向学院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根据排序结果结合学院整体调配,优先考虑排序在前的学生的志愿,优秀类专项优先顺序情况详见附件2。
2、在符合评审附加条件基础上,获得“校优秀三好学生”和“校三好学生”称号的学生作为评审专项奖学金的首要候选人,各类专项奖学金的评审实行个人申报制,同等条件下,所获荣誉称号高者优先;荣誉称号相同时,以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高者优先;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相同时,以其它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项数多者优先;其它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项数相同时,以专业排名百分比靠前者优先;专业排名百分比相同时,以加权平均分高者优先。
对于不限名额的专项奖学金,符合评审附加条件即可参评,具体以学校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四、申请方式
所有专项奖学金(除附件1中备注“无需申报”的奖项),扫码填写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申报问卷。每人至多填写2个申报志愿,将按照优先顺序,结合申报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逐一授予;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日上午10:00。
五、评审要求
1、各个专项奖学金均采取“个人申报制原则”,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报的同学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2、申报同学必须符合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并务必仔细阅读各个专项奖学金的评审要求,确保所申请奖学金的成绩排名和专业、年级、地域、颁奖、回访等评审附加条件(详见附件1),不符合要求、不履行基本义务或不按要求进行相关申报者,将取消其评审资格。
六、特别提醒
1、为方便同学们申报专项奖学金,学院暂定于11月3日晚上20:00腾讯会议(会议号:512 227 178)对评审流程、注意事项等进行介绍。
2、相关奖项均需要进行学工系统申报,待评奖结果确定后学院统一组织申报。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