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院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强化思想引领,涵养应有的清澈纯粹,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经研究,现决定开展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委员会2024年度“两优一先”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两优一先”具体评选项目为“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和“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的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及学院基层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团章,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20 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工作本领过硬,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团龄在 1 年以上,2017 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6)推报人选入团年龄须符合团章规定。
2.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团章,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望。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各级团组织安排部署,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工作作风优良。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20 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
(6)团龄在 1 年以上,2017 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7)推报人选原则上为2023 级及以上在各级团学组织中任职的团学骨干,在校团委“青马工程”和学校各级团校培训中考核不通过的学员不可参选。盘锦校区参选学生干部应通过校区团工委“雏鹰头雁”计划团校培训。2024 年度“雏鹰头雁”计划团校培训分为 2023-2024学年团校培训及 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团校培训两个版块,参评学生干部应当通过所参加的所有版块。
3.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
(2)组织基础好。坚持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推优入党、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3)班子建设好。贯彻落实“班团一体化”,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5)原则上只有在全校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中获得四星级及以上的团支部可以进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在 2023-2024 学年基层团支部创新立项等基层团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支部,可予以重点考虑。
三、评选办法
1.优秀团员评选将根据本研各年级团组织的团员总数进行统筹划分名额,由各年级组织开展评审;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由学院团委统一组织开展评审。
2.优秀团员总名额78个,优秀团干部总名额26个,先进团支部总名额11个,11个先进团支部各可以追加优秀团员1个,共可以追加优秀团员11人。追加优秀团员人选必须为获评先进团支部内团员且满足优秀团员申报条件,如本支部内无合适人选,可放弃,但不允许分配给其他团支部。
3.优秀团员根据学生基本信息核算团员基数,结合学院情况,拟以本研各年级为单位划分名额,本科一年级、研究生一年级按实际团员人数乘以50%计算名额,本科二年级、本科三年级、研究生二年级按照实际团员人数比例计算名额,具体如下表:
如某年级申报人数小于名额数,空余名额将根据各年级学生团员基数,在申报学生中重新分配(依次优先向团员基数多的年级倾斜)。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团总支分类汇总以后,以团总支为单位在1月5日18:00前上交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申报材料至学院团委组织部官邮:hghyysmxyzzb@163.com。
2.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学院团委将统一组织评审,请报名优秀团干部及先进团支部的同学和负责人加QQ群(群号:877848203),届时会在群里发布相关通知。
3.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要逐项填报申报表;优秀团员与优秀团干部不可兼报。
4.因团支部获得相关荣誉而产生的追加名额须由对应团支部支委会研究决定,如本团支部内无合适人选,可放弃,但不允许分配给其他团支部,若出现冒名顶替者,将取消集体及个人评比资格。
5.请各团总支在评审结束以后以团总支为单位将获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申请表于1月9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组织部邮箱:hghyysmxyzzb@163.com,待先进团支部评选结果公示后,获评的先进团支部需提交追加团员申请表(追加团员申请表紧跟先进团支部表之后,放在一个文档里)。
6.在申报与参评过程中,若发现候选人选(集体)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申报与参评资格。已获得以上荣誉称号的个人或集体,如在此后犯有严重错误或触犯法律法规,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
7.发送邮件时主题命名格式:
优秀团员/团干部命名为:姓名+班级+申报荣誉;
先进团支部命名为:班级+团总支+先进团支部。
联系人:
学院团委组织部李同学,QQ:1494586882;
学院团委刘老师,办公地点:D01-212。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