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为保证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2022、2023、2024级在籍本科生。
各类学籍异动的学生需要在学习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学院和年级参评,延修生不参评、不计入评审基数。
二、评审内容
1、2024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包含大连理工大学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以上奖学金评选在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的申报基础上结合学业平均绩点产生,请按时完成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的申报。
2、2022级、2023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包含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和单项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
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参照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相关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
3、2022级、2023级特殊贡献奖学金,具体要求见附件1,如有申报请在9月5日17:00前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427-2631825。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学生学业排名相关课程成绩计入的截止时间为9月11日中午12:00,2024级学生学业成绩平均绩点计算截止时间根据一等奖学金答辩时间确定。所有学生课程成绩均以智慧学工系统中的数据为准,在截止时间前置入智慧学工的成绩为有效成绩,截止时间后置入学工系统的成绩为无效成绩,以智慧学工成绩同步时间为准。
三、评审流程
1、学生准备材料
8月27日-8月31日,请申报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2024级)和单项奖学金(2022、2023级)的同学准备相关材料(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规范,涵盖各项信息,完全可以证明加分项目)。
2、学生提交材料
(1)提交时间:9月1日8:00-22:00。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OA申报审批,非规定时间可以熟悉OA审批操作,但请不要点击提交按钮,非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材料均为无效材料;请认真查看填写提示,一个单项提交一次。
(2)提交方式:请同学们填写《化海生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加分项目申报》钉钉OA审批(流程详见附件2)。
(3)注意事项: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与单项奖学金评审以佐证材料作为评审重要参考材料,缺少有效证明材料的加分项,核算时不计入加分。
3、学院组织审核
9月2日-9月5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所有上交的材料进行评定审核,对于弄虚作假者、不实填报者取消申报资格。
4、学院组织复议
(1)复议时间:2024年9月8日9:00-13:00
(2)复议方式:线下集中复议,具体安排详见以复议通知为准
(3)复议安排:对有异议的材料、加分情况等组织复议;复议阶段只针对已提交的加分项补充佐证材料,不可增加未申报加分项。复议结束后,排序可能会发生变化,不参加复议的同学视为对审核结果(含本人、他人)均无异议。
5、学院公示积分核算结果
9月8日-9日,学院公示复议后的加分项目积分核算结果。
6、学院公示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结果
9月12日-13日,学院公示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结果。
四、其他说明
1、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交材料或反馈问题,逾期一律不予处理,出现问题个人承担。
2、优秀学生奖学金均实行申报制,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者视为放弃评审资格。
3、请同学们及时关注学院相关通知,对个人的申请负责,以免出现错误,影响奖学金的获得。
4、奖学金申请本着“诚信真实”的原则,拒绝徇私舞弊和恶意提交虚假材料,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作假者,将按照大学生手册的违纪处分进行处理。
5、钉钉OA审批仅为材料提交的工具,具体积分核算结果,请以学院官网正式通知为准。
6、考察周期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是获评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请同学们高度重视体测。
7、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电话0427-2631825。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