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各类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安排,为保证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研究生各类荣誉称号评审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
学院2024-2025学年在籍研究生,非全日制及延修生不计入基数不参评
二、 评审内容
2023级:优秀研究生
2024级:优秀研究生、组织服务奖、创新创业奖、体育竞技奖、文化艺术奖、社会实践奖
三、 评审流程
1、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申报表及支撑材料(见附件),9月8日当天工作时间提交至D01-214辅导员孙老师处
电子材料:通过钉钉智能填表提交,9月8日17:00前完成问卷填报
2、材料审核
计划9月9日全天对材料评定审核,对弄虚作假、不实填报者取消申报资格
3、复议安排
复议为线下集中复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复议阶段只针对已提交的加分项补充佐证材料,不可增加未申报加分项。复议结束后,排序可能会发生变化,不参加复议的同学视为对审核结果(含本人、他人)均无异议。
4、其他安排
后续将根据评审要求、学校核准名额、复议后结果确定获奖结果。
四、 其他说明
1、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交材料或反馈问题,逾期一律不予处理,出现问题个人承担;
2、各类荣誉称号均实行申报制,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或申报材料不全者)者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3、请同学们及时关注学院相关通知,对个人的申请负责,以免出现错误,影响荣誉称号的获得;
4、荣誉称号申请本着“诚信真实”的原则,拒绝徇私舞弊和恶意提交虚假材料,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作假者,将按照《研究生手册》的违纪处分进行处理;
5、后续校区将在获评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同学中组织校优秀标兵候选人、校区十佳学子(研究生)评选,具体通知以校区通知为准。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