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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2024-2025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2025-10-14  点击:[]

一、评审类别

本次评审的专项奖学金分为两类:优秀类专项奖学金、清寒类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励志奖学金),所有申报学生需符合所在年级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二、评审名额

1、各专项奖学金奖励金额、评审名额、评审条件等信息详见《大连理工大学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2024-2025学年专项奖学金一览表》(附件1

2、若出现某年级学生因参评条件不符等原因导致名额出现空缺,则由其他年级报名同学补齐。

三、评审形式

1、各专项奖学金符合条件可以同时申报但是不可兼得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和超高额奖学金的学生不参与本次专项奖学金申报。学院根据排序结果整体调配,优先考虑排序在前的学生的志愿,清寒类专项优先顺序详见附件2(已标注是否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条件),优秀类专项优先顺序详见附件3

2、在符合评审条件基础上,20222023级同等条件下,所获优秀学生荣誉称号高者优先;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相同时以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高者优先;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相同时以其它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项数多者优先;其它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项数相同时以专业成绩百分比靠前者优先,专业成绩百分比相同时以加权平均分高者优先;2024级同等条件下,所获优秀学生荣誉称号高者优先;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相同时以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高者优先;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相同时以素质能力类荣誉综合评价绩点高者优先;素质能力类荣誉综合评价绩点相同时以专业成绩绩点百分比靠前者优先,专业成绩绩点百分比相同时以加权平均绩点高者优先。

对于不限名额的专项奖学金,符合评审附加条件即可参评,具体以学校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四、申请方式

扫码填写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2024-2025学年专项奖学金申报问卷。每人填写3个申报志愿,申报截止时间1015日上午10:00。

五、评审要求

1、各个专项奖学金均采取“个人申报制原则”,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报的同学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2申报同学必须符合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并务必仔细阅读各个专项奖学金的评审要求,确保所申请奖学金的成绩排名和专业、年级、地域、颁奖、回访等评审附加条件(详见附件1),不符合要求、不履行基本义务或不按要求进行相关申报者,将取消其评审资格。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202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