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评选对象
通过辽宁省生源审核的2026届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
二、 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
5.省、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原则上在校期间(参评学历阶段)须获得过校级(含)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
6.参评研究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须:
(1)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校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或获得过市级以上奖励;
(2)已修完培养计划内所有课程且成绩优秀;
(二)优先推荐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满足基本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推荐相关级别荣誉:
1.创新意识强,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荣获省级(含)以上就业及创新创业有关赛事奖项的,以及在科技创新方面荣获省级比赛一等奖、国家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各级荣誉。
2.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各级荣誉;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主动留连就业创业,服务于大连全面振兴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市、校级荣誉。
3.积极服务大连城市发展,参加大连2025年国际大体联足球世界杯和2025年夏季达沃斯等志愿服务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市级荣誉。
(三)不受指标限制(破格)推荐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满足基本条件下,可以不受指标限制推荐为省优秀毕业生:
1.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应届毕业生。
2.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国家、省、市级道德模范表彰的应届毕业生(须获得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3.按照《辽宁省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方案》(辽教函〔2020〕248号)要求,参与浸润行动计划满一个学期的应届毕业生。
4.按照辽宁省第二届、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有关政策,获得省决赛银奖(含)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因全国、全省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决赛时间晚于推荐时间,补报推荐工作另行通知)
三、 评审办法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本次评审为答辩评审。根据各系(行政班)申报人答辩成绩排序,依次推荐获评省级、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
每位申报人需要围绕硕士入学以来学习情况、科研工作情况、综合素质情况进行自我展示,限时3分钟,评委提问1分钟。答辩顺序由各系满足申报条件申报人姓氏笔画确定,不再另行抽签,具体信息群(群二维码见后文)内另行通知。
四、 指标名额
类别 | 学院 总名额 | 海技班 | 化工班 | 环境班 | 生命班 |
省优秀毕业生 | 9 | 2 | 3 | 2 | 2 |
市优秀毕业生 | 5 | 1 | 2 | 1 | 1 |
校优秀毕业生 | 19 | 4 | 7 | 4 | 4 |
注:
(一)省优秀毕业生和市优秀毕业生不可兼得,省、市优秀毕业生原则上应在校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二)不受指标限制(破格)申报人,不占用上述名额。
五、 申报流程
(一)12月25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申报人填写下方在线表格,上传相关材料,并将纸质版支撑材料(参考模板见附件)交至D01-114A辅导员老师白佳怡处;
(二)12月25日(星期四)17:00前答辩PPT发送至hyxb@dlut.edu.cn(邮件命名方式:“优毕-姓名-班级-常规/破格-联系电话”。PPT命名方式:“姓名-班级-常规/破格-联系电话”)。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视为放弃申报;
(三)计划12月26日(星期五)9:20-9:50组织申报人调试PPT,申报人自愿参加,地点D01-201;
(四)计划12月26日(星期五)10:00开始组织答辩评审,地点D01-201,原则上需本人参加,着装得体;
(五)计划12月26日(星期五)评审会后,组织填报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注:如有变化,将在微信群内告知,请申报人扫码入群,及时关注群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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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评学生要诚信申请,推荐对象如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被推荐的毕业生如不能按期毕业或毕业离校前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荣誉、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