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为保证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4、2025级2025-2026学年本科生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2024、2025级在籍本科生。
各类学籍异动的学生需要在学习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学院和年级参评,延修生不参评、不计入评审基数。
二、评审内容
1、2024、2025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包含大连理工大学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以上奖学金评选须在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的申报基础上结合学业成绩平均绩点产生,请按时完成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的申报。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学生学业排名相关课程成绩计入的截止时间为9月9日8:00,在截止时间前智慧学工系统同步的成绩为有效成绩,截止时间后置入学工系统的成绩为无效成绩,学生补考或缓考尚未出成绩的视同为未通过,所有学生课程成绩均以智慧学工系统中的数据为准。
以上评审参照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相关文件执行(链接https://hyxy.dlut.edu.cn/info/1551/29552.htm)
三、评审流程
1、学生准备材料
请2024、2025级申报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的同学准备相关材料(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规范,涵盖各项信息,完全可以证明加分项目)。
2、学生提交材料
请在规定时间9月6日8:30-24:00内通过钉钉OA审批点击对应的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申报进行提交,非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材料均为无效材料;如填写有误须在9月6日24:00前在原申报记录上进行修改(最多2次)并完成提交,根据学院补充细则,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评审时,按照学生代表性成果填报顺序依次审核,可加分代表性成果数量达到上限后,其余所填报成果无效,不予审核计算,请同学们注意填报项目的顺序。填写时认真查看每一项的填写提示(流程详见附件1)。
特别说明:申报创新创业奖的学生,在钉钉OA审批线上申报环节,仅需完整填写“加分项目申报(创新创业奖)”内容,申报创新创业奖的佐证材料须完整清晰打印后线下提交,且严格按照钉钉OA系统内自己所填报项目的顺序装订成册(在册子首页右上角标注姓名+学号+手机号),佐证材料必须充分有效,且明显标注出自己信息所在的位置,让评审小组一眼看到申报者的信息。其中非清单中的校外比赛,必须附上比赛通知截图(要能体现通知来源),供评审小组认定是否为“经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学校(校区)各职能部处或本学院官方媒体(包括官网、官微)通知的比赛”,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不予认定核算。
创新创业奖的佐证材料请在9月7日18:00-20:30或9月8日18:00-20:30由本人递交至D01-214排队现场审核,2025级转校区学生可委托其他同学代为提交,逾期不候。
3、学院组织审核
9月7日-9月9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所有上交的材料进行评定审核,对于弄虚作假者、不实填报者取消申报资格。
4、学院组织复议
(1)复议时间:2026年9月10日9:00-13:00
(2)复议方式:线下集中复议,具体安排详见以复议通知为准
(3)复议安排:对有异议的材料、加分情况等组织复议;复议阶段只针对已提交的加分项补充佐证材料,不可增加未申报加分项。复议结束后,排序可能会发生变化,不参加复议的同学视为对审核结果(含本人、他人)均无异议。
5、学院公示积分核算结果
9月10日-11日,学院公示复议后的加分项目积分核算结果。
6、学院公示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结果
9月12日-9月13日,学院公示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结果。
四、其他说明
1、请同学们仔细查看奖学金细则,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交材料,逾期一律不予处理,出现问题个人承担。
2、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评审以佐证材料作为评审参考材料,缺少有效证明材料的加分项,核算时不计入加分。
3、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实行申报制,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者视为放弃评审资格。
4、请同学们及时关注学院相关通知,对个人的申请负责,以免出现错误,影响奖学金的获得。
5、奖学金申请本着“诚信真实”的原则,拒绝徇私舞弊和恶意提交虚假材料,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作假者,将按照学校文件违纪处分进行处理。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202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