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学生自主申报、评审工作组审核,现将创新创业奖、体育竞技奖、文化艺术奖、社会实践奖初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为保证评审的准确、公正,现开展以上4项素质能力类荣誉初审结果的复议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议时间及地点
社会实践奖:9月10日11:00-12:30,D01-112A
体育竞技奖:9月10日12:00-13:00,D01-113A
创新创业奖:9月10日11:00-12:30,D01-113B
文化艺术奖:9月10日11:00-12:30,D01-114A
二、重要说明
1、经过复议后加分、总分及排序可能会发生变化,请参加复议的同学务必提前准备好相关复议材料,按时参加复议。
2、学生是否符合评奖评优基本条件后续评审组会统一核实。
3、本次采取现场复议方式,不接受现场复议以外的任何其他形式的复议(2025级转校区学生可以委托其他同学前往现场复议),不参加现场复议的同学均视为对审核结果(含本人、他人)均无异议,因本人未参加复议或未在复议时间内进行反馈,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本人承担。
4、复议遵循“只减不增”原则,仅针对加分项目分数核算错误、证明材料不充分问题,对于没有按时提交佐证材料或申报时未填写的项目一律不在复议范围内。
5、希望所有同学重视复议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