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院等相关规定,经学生自主申报、评审工作组审核,现将积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为保证评审的准确、公正,现开展积分结果的复议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议时间
2026年9月10日9:00-11:30
二、复议地点
D01-113A
三、重要说明
1、经过复议后加分、总分及排序可能会发生变化,请参加复议的同学务必提前准备好相关复议材料,按时参加复议;
2、本次采取现场复议方式,不接受现场复议以外的任何其他形式的复议,不参加现场复议的同学均视为对审核结果(含本人、他人)均无异议,因本人未参加复议或未在复议时间内进行反馈,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本人承担;
3、复议遵循“只减不增”原则,仅针对加分项目分数核算错误、证明材料不充分问题,对于没有按时上交材料或申报时未填写的项目一律不在复议范围内;
4、请所有同学重视复议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根据学校和学院文件规定,组织服务奖排序在可评定名额的80%-120%之间的学生需通过打擂确定获评人员。复议结束后,预计10日下午组织打擂(个人陈述不超过3分钟,评委提问不超过1分钟),打擂顺序由参与打擂人姓氏笔画确定,不再另行抽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同学提前做好准备。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