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广大兼职辅导员成长成才,促进全面发展,现决定选拔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授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专项国奖”)。根据学生处等相关部门工作部署,现将学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在学生思政教育工作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并具有《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要求的基本评选条件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研究生,不含2026级新生)。
2.硕博连读研究生通过考核转入博士阶段的第一年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之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直博生第二年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之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
二、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参评人必须在培养阶段内获得过“校优秀研究生”“校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单项奖励”“学生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四类奖励或称号中的至少一项。
(二)具体条件
主要面向2025-2026学年担任兼职辅导员且任期满一年的研究生,工作积极努力,认真负责,思路清晰,与专职辅导员配合密切,对思政教育工作理解深刻,学生评价高,工作成效显著;在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指导、发展咨询、服务保障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
三、特殊说明
1.同一评审年度内,专项国奖、其他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互不兼得。
2.不同研究生培养阶段至多可获得一次专项国奖,即硕士阶段至多一次,博士阶段至多一次,整个在校学习阶段不可重复获得同一方面的专项国奖,如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可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都获得同一方面的专项国奖,但可获得不同方面的奖项。
3.根据候选同学个人事迹材料和现场答辩表现,在充分考虑各专项获奖同学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前提下,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各类名额。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名额可以空缺。
四、评审程序
1.报名与学院推荐阶段:9月24日(周四)11:30前
学院兼职辅导员由学院报名,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候选人筛选,推荐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2.初审阶段:9月29日(周二)前
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进行初评,确定推荐人选。
3.终评评审公示阶段:以学生服务中心安排为准
学生服务中心再次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组织答辩评审,评选出专项国奖获奖者并进行公示。
五、材料报送
候选人于9月24日(周四)11:30前报送以下材料:
1.候选人《专项突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表格保持两页,事迹材料附在后面)(实名版、匿名版)。
注:匿名版材料(含事迹材料)中不得出现能够识别候选人身份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姓名、学号、学部学院、专业、导师姓名等。
2.各类佐证材料电子版(需整理成一个PDF文件),将“校优秀研究生”“校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单项奖励”或“学生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证明放在第一页。
3.《专项国奖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后命名为“学号-姓名-联系方式-导师姓名”发送至邮箱hyxb@dlut.edu.cn,纸质版材料送至D01-114A辅导员老师办公室。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