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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班级学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9年10月22日 13:53     浏览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政会议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校园学风氛围,充分发挥薪火·楷模选育平台作用,有效的加强盘锦校区学风建设工作,营造班级浓郁的学习氛围,传承学在大工的优良传统,结合学生工作部班级学风建设立项工作,现开展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班级学风建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17级、2018级和2019级本科生行政班,不包含双学位班级及延修班级。

二、立项要求

1.建立完善的建设举措。各班级可在班主任、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建立班级学风建设规划,体现学院、专业特点,适当开展有益的学风活动。

2.营造团结的学习氛围。在建设过程中,逐渐营造班级全体学生互帮互学、团结进取、充分交流的学风氛围,班级干部应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积极发挥骨干作用。

3.养成端正的学习态度。在建设过程中,班级全体学生能够勤奋刻苦学习,认真严谨地对待每一个教学环节,积极参加课内外活动。

4.规划明确的学习目标。在建设过程中,班级有共同的学习目标,全体同学能够逐渐规划个人学习、发展目标,有为国家富强、学校发展而努力学习的斗志。

5.遵守严明的学习纪律。班级全体学生能够自觉遵守《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手册》(盘锦校区)中有关规定,本学年不发生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6.取得显著的学习效果。班级全体学生在学风建设过程中,能够逐渐提升学习成绩,做到学习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7.在完成上述要求外,申请学风建设立项的班级需要满足在校区本学期阳光半小时评比中获得B级以上成绩,未达标者不予结项。

三、立项办法

1.班级学风建设立项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采取各班级自愿申报的原则。根据申报班级数量学院组织立项答辩,共评选出9个一般项目,从中择优推荐5个参加校区重点项目的选拔评审,若未获批重点项目则仍保留为一般项目。

2.校区将根据立项班级的立项申请、中期检查、结题答辩等环节,考核立项班级的建设情况,酌情给与重点项目班级1200元奖励,一般项目班级600元奖励,二者不可兼得。建设经费限用于购买图书、学习资料、体育活动用品等(符合学校财务报销标准),凭有效发票方可报销,将在结题答辩合格后统一予以报销,未通过结题答辩的班级不予报销建设经费,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3、另外学院设立学习先锋班荣誉称号,该称号不限定数量,无需立项答辩,需要在学期初提交申请表,根据每学期考试成绩自然产生,所在学期班级成员本学期所修必修课全部通过,获得学习先锋班荣誉称号,同时学院奖励1000元建设经费,凭发票报销。

四、报名方式:

1、参加学风建设立项需填写《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9-2020学年班级学风建设立项申报表》(一式一份),于102817:00前纸质版交至D07-102电子版发送至lyl@,并准备3分钟以内ppt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参加学习先锋班荣誉称号评选班级,需填写《附件2: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学风先锋班申报表》,将纸质版交至D07-102办公室,20203月、9月补考结束后将根据考试结果自然产生。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102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