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工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推荐候选人参与校区 “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日期: 2023年09月22日 10:51     浏览量:

为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在大学生中弘扬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树立励志典型榜样作用,进一步深入开展扶贫助学励志工程,全方位展示学院学子良好精神风貌,现面向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级、21级、22本科生开展推荐候选人参与第十届校区“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2022-2023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拥有自信、自立、自强、自助的优秀品质,自强不息、追求卓越;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2022-2023学年两次班级全员民主评议均排序前40%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法纪处理;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积极进取,追求卓越,2022-2023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30%,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2022-2023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及以上。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须经体育与健康学院认定并公示无异议,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后,方可参与评选;

7.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励志感恩,热心公益,在公益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评选流程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评选2022-2023学年校区“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候选人将采用“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打擂推荐”的流程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学生本人申请:922日至924日中午1200

2、学院打擂推荐:925日晚上600

3、学院评审形式:4分钟PPT自述,2分钟评委提问。

三、表彰奖励

学院将评选6名学生成为校区“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侯选学生参与学校“自立自强标兵”评选,获得“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称号的学生将额外获得校区“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奖励”1000元。

四、初评及材料要求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将采取公开打擂的方式评选出6名“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候选人,并择优推荐参加学校“自立自强标兵”评选。请有意愿申报者填写《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请申报者于924(周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附件1)发送至邮箱2824142671@qq.com,具体公开打擂地点在QQ群另行通知,QQ群号码:927912945,请申报者及时加群。

如有疑问,可咨询:

郭同学,QQ2436390653

韩老师,联系方式:0427-2631670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92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