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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级环境生态与食品类专业分流方案(征求意见稿)

日期: 2021年12月01日 16:25     浏览量:


一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0本科招生报考指南》的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特制定《大连理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级环境生态与食品类学生专业分流方案》。

第二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方案报教务处审定、备案。

二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成立2020级环境生态与工程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柳丽芬 岳前进

组 员:包永明 张大勇 于晓 罗利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部专业分流原则和具体实施方案;审查分配名单;负责对本方案的解释。

三 实施方案

第六条 专业分流时间: 2020级环境生态与食品类学生专业分流将于第二学年的下学期开始前进行(所有必修课程成绩公布之后)。

第七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分配原则:

1.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专业方向名称

环境生态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合计

人数

90

90

180

 

第八条 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专业,直至某一专业选择达到人数上限。

第九条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学习成绩+素质成绩,其中,学习成绩占95%,素质成绩占5%

第十条 学习成绩(线上考试成绩与线下考试成绩等同对待,只计算必修课,不包括第二课堂)按加权平均计算:Σ某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总学分,课程名称见附录。各门课程成绩均采用一考成绩;对于教务处规定的成绩可乘系数的学生,取乘系数后的成绩;如果某课程没有一考成绩,该课程成绩按下列情况处理:

1. 因特殊情况办理缓考手续的取缓考成绩;如未能参加缓考,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决定该门课程是否计入该生学习成绩计算;

2. 未办理缓考手续,成绩为“0”分,该门课程学分要记入总学分。

第十一条 素质成绩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手册(2020)》第三部分《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执行,只计算大一学年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含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每获得一项在素质成绩部分加0.5分。举例:A同学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为82.0分,同时,其获得了精神文明和科技创新2项单项奖学金,则其综合成绩为82.0*0.95+2*0.5=78.9分。

 

本方案于121-127日公示于海洋科学与技术网站,征求各方面意见。如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问题,需实名发送邮件至学院教务部门,统一进行研究和反馈。邮箱为:zhengyi@dlut.edu.cn

             

附录:计入专业分流学习成绩的必修课程名称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4. 军事理论

5. 军训

6. 体育(按照培养方案上建议修读的学期,计算体育1、体育2和体育3

7. 大学英语(按照培养方案上建议修读的学期,计算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2和大学英语3

8. 高等数学A1

9. 高等数学A2

11. 线性代数A

12. 无机化学D

13. 无机化学实验D

14. 分析化学B

15. 分析化学实验C

16. 大学物理B

17. 大学物理实验1

18. 大学计算机

19. Python语言程序设计

20. 专业大类导论

21. 有机化学D1

22. 有机化学D2

23. 物理化学C1

24. 电工技术B

25. 工程制图D

26. 普通生物学

27. 有机化学实验C1

28. 有机化学实验C2

29. 物理化学实验C1

30. 普通生物学实验

31. 工程制图实践